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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成功举办“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七周年志庆暨第七届公法高端论坛”

2017年04月06日 09:53 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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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5日上午,由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办,法学院、人权研究院协办的“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七周年志庆暨第七届公法高端论坛”在行政西楼会议厅举办。此次论坛的主题是“法典化民法典法治社会”。我中心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典工作小组核心成员、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研究员在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广州大学校长魏明海教授、副校长张其学教授、人权研究院院长李步云教授、公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董皞教授、法学院院长邵维国教授、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杨松才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李明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蒋银华教授、人权研究院副院长陈佑武教授以及公法研究中心、法学院、人权研究院的师生二百余人出席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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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其学副校长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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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海校长致辞

论坛开幕式由广州大学副校长张其学主持,魏明海校长致辞。他指出,本次高端论坛恰逢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七周年,可谓双喜临门;同时,广州大学面临广东省启动高水平建设的机遇,希望广州大学的法学学科延续之前的发展势头,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和社会的能力。接下来,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应松年教授介绍了公法研究中心的成长历程。他指出,公法研究中心成立以来,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研究平台的影响力也不断提升。创建公法研究中心的初衷,在于我们始终坚信,没有完备的公法制度,没有有效的公权力制约机制,则公民的私权利和个体自由是难以真正实现的。中国法治事业起步未久,前途多艰,公法研究中心置身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之中,愿与广州大学法学学科共同成长,砥砺前行,不负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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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皞教授主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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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教授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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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教授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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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教授主题演讲

开幕式结束后,广州大学第七届公法高端论坛正式开始,论坛由我中心执行主任董皞教授主持。应松年教授首先发言。他结合刚刚通过的民法总则,发表了有关行政法总则的思考。应松年教授回顾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行政诉讼法》的制定背景,指出当时曾考虑制定行政法总则,但由于时代和立法技术的限制,最后没有成型。时至今日,社会、经济状况和立法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已经有了可能。他从主体、行为、责任等方面探讨了行政法总则的构想。接下来张文显教授以《法理学与民法典编纂》为主题进行了深入而独到的阐述。他认为,法理学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有五个:一是提出了民法典需要解决的前提性问题;二是实现民法学的基本范畴与法理学核心范畴的协调;三是使民法逻辑服从于法治逻辑;四是实现民法典与民诉法的对接;五是实现民法典与社会生活的协调。最后,孙宪忠研究员就民法典的编纂问题做了深入解读。他提出:一是要清楚地认识到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民法应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而不仅仅是“部门法”。二是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编纂的逻辑与体系。民法的基本概念是主体、客体、权利义务这三个要素,民法制度应当依据这些因素展开并形成体系。民法总则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式确定内容,无法提取公因式的部分则属于民法分则的内容。要区分民法总则与民事特别法包括商法、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三是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差别。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区别非常明显。民法通则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产生的法律,已经不适应中国当今的发展;而民法总则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在权利义务范围、法律行为等方面均与民法通则有显著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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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教授和杨松才教授

最后,公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董皞教授对三位专家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回应。他指出:公法高端论坛是广州大学法学学科重点打造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我们将在学校高水平建设的大背景下,坚持高端学术定位,邀请更多的专家学者做客广州大学。在提升广州大学法学学科影响力的同时,为师生搭建更好的学术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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