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25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执行主任、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董皞教授作为组长,带领第三方评估组对广东省首批纳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茂名市高州市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展评估工作。我中心老师、中国司法改革评价研究创新团队成员段陆平博士作为评估组成员也参与了此次评估。
此次评估的主要任务是对茂名、佛山两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及其他改革的推进落实情况展开整体评价,总结归纳改革经验及遇到的新情况,对其中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资相关决策部门参考。
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旁听庭审、抽查案卷以及对法院的院庭建设、大数据与信息化建设、诉讼服务建设等情况展开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展开充分的、深入的分析讨论,最终形成《茂名、佛山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并提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