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2017年8月,以董皞教授为主持人,广州大学澳门法制研究中心全体研究人员为成员的课题组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课题《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研究》获批。该课题拟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的性质与地位,议员的提案权、审议权、修改权、监督权等条款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同时,因应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运行中出现的拉布现象,探讨如何在保障议员言论自由的情况下,确保立法会运作对整体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该课题拟于2018年底完成。
立法会(议会)议事规则在现代法治国家有“实质宪法”之称,对法律体系的良性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的运行,关乎“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落实。目前,国内外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的专门研究数量少,且不够系统,该课题将弥补相关研究的不足,为中央政府的相关决策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该法的最终解释权;港澳基本法委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内部进行基本法解释的实际操作部门。获批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课题,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广州大学及澳门法制研究中心在港澳基本法理论和实务界的影响。